译文
梅子黄了一半,时雨时晴。山雾虚幻绿树如翠浪浮动,与明净的湖水相衬映。悠闲的云高飞的鸟身子都很轻。
山果打在头上不要问价钱,野花满手不知花的名。周围都是烟雾笼罩的山峦,我们真像在优美的画中行。
注释
石楼、石壁、邓尉山:均在江苏吴县西南,因汉代邓尉隐居于此而得名。
岚:山里的雾气。
湖:指太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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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光绪二十五年(1899),郑文焯与友人张嵌(石楼)、王善(石壁)一道游苏州的邓尉山,作此词以纪之。邓尉山,在今苏州市西三十公里处的光福镇,相传东汉司徒邓尉曾隐居于此,故名。又因山上多梅花,早春时节,梅花盛开,暗香浮动,雪白一片,故亦称“香雪海”。郑文焯不乐仕进,曾在江苏幕游四十多年,晚年于苏州造樵风别墅,卒葬邓尉山。可见,他与邓尉山有着特殊的感情。郑词一向多萧散、隐逸之气,邓尉山又是古人隐居之处,三两好友,兴游邓尉,自然会产生一种隐居乐道、闲适恬静之情。
上片三句,笔笔描春,却又字字含情,于空灵恬淡之中见出作者人格和志趣。梅子半青半黄,当在暮春时节。微雨杂晴,山
马齿加长矣。向天公、投笺试问,生余何意?不信懒残分芋后,富贵如斯而已。惶愧杀、男儿坠地。三十成名身已老,况悠悠、此日还如寄。惊伏枥,壮心起。
直须姑妄言之耳,会遭逢、致君事了,拂衣归里。手散黄金歌舞就,购尽异书名士。累公等、他年谥议。班范文章虞褚笔,为微臣、奉敕书碑记。槐影落,酒醒未。
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暴,杀狼亦可用也。